紧挨大拇指的手指头叫食指,其实,食指的命名名副其实,真的与吃有关。五个手指中,这个手指是最灵活的。很早的时候,人们习惯用这个手指试试食物的味道或者冷热,手指当然尝不出味道来,是需要放在嘴里吮一下的很早的时候,人类还没有发明那么多的器皿,吃东西也是直接用手的。
说到食指,历史上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郑国,具体时间是鲁宣公四年的春天。郑国的两位大臣公子宋、公子家相约朝拜郑国的最高领导郑灵公。走在路上的时候,公子宋的食指忽然不自觉地抖动起来,他兴高采烈地让公子家看,把公子家弄得莫名其妙:不就是手指抖动几下吗,有啥稀奇的,有啥高兴的呢?公子宋说:这你就不明白了。只要我的食指处于抖动状态,这就说明一定会有美味,已经很多次这样了,屡试不爽。看样子,今天有好吃的在等着我们呢。
公子家对此将信将疑,只等着证明公子宋是不是信口开河。结果,二人进宫,就有新发现御厨正在sha一只大鳖。这只大鳖是楚国人进献给郑灵公的。郑灵公让御厨sha了准备犒赏大臣。这下公子家对公子宋食指的特异功能是彻底信服了。要在其他地方,他一定会对公子宋发表一下他当时的感想:真是太神了。但这是在朝堂之上,在他们的最高领导郑灵公面前。他管住了嘴巴,但没管住动作,没管住表情。他看着公子宋,两个人会心地相视一笑。
没想到的是,这两个人的动作落入了郑灵公的眼中。郑灵公不高兴了:朝堂之上,你们搞什么小动作?公子家只好把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地汇报了一遍。史书并没有记载郑灵公听完之后的反应。估计郑灵公是在想:食指一动,就有好吃的,能这么灵验吗?给不给你吃,还不是我说了算!
果不其然。大鳖蒸熟后,每个人都有份儿,唯独没有公子宋的,这显然是郑灵公的有意安排。对于公子宋而言,要是这件事只有他和公子家知道,可能也就罢了。问题是朝堂之上的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公子宋的脸往哪儿搁?公子宋就生气了,头脑一冲动就短路了,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稳稳地走向煮鳖的大鼎,用他那个具备特异功能的手指,伸到鼎中蘸了一下,然后放到口中,吮吸干净,转身而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了。
这次轮到郑灵公的脸上挂不住了,这是对他最高权威赤裸裸的挑衅。郑灵公是一国之君,手握生sha大权,所以他就起了sha心,想将公子宋sha之而后快。
公子宋估计也预感到了不祥,为保全性命,决定铤而走险,先下手为强。他与公子家商量,决定将郑灵公除掉。这件事本与公子家无关,或者说关系不大,所以他很犹豫,说:畜生大了,宰sha的时候,还心存忌惮,何况是一国之君呢!万万使不得。公子宋知道自己的处境,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但怎么也不能把自己当作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啊。你公子家不是不跟我合伙吗?那我就陷害你,看你答应不答应。胆小的公子家终于上了公子宋的贼船,在这一年的夏天,sha害了郑灵公。
郑灵公从登上君位到一命呜呼,不足一年的时间。这段历史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个玩笑引发的血案。
如果说郑灵公在位不足一年的时间尚有贡献的话,就是给后世留下了三个成语:食指大动、染指于鼎、染指垂涎。
食指大动,这个成语的本义就是有美味可吃的预兆,后来还逐渐延伸出另外一个意义:形容见到好吃的东西而贪婪的样子。实际上,这两层意义的顺序正好颠倒了,前者是食指动,有好吃的,后者则是有好吃的,食指动。
染指于鼎,本义就是把手指放在鼎里蘸蘸,尝尝滋味。后来就用这个成语比喻占取非分的利益。染指垂涎也是由此衍生出来的,垂涎就是流口水,这个成语也是比喻急于占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除了这三个成语以外,这一段历史还生成了两个词语:染指、异味。染指除了表示意图占取不正当的利益之外,后来也用来比喻参与做某种事情,本来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而我们暗怀觊觎之心,总想着拿过来为自己所用,此为染指。通俗点说,就是插手不该插手的事情,分取不该分取的利益。异味在现代汉语中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示不同的味道,这个意思与此无关;另一个意思是表示异常的美味,通俗点说,就是好吃的,这个意思正来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