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中,总有一个是园丁,一个是花园。
闺密A,跟她的男友在一起,她给他做饭、洗衣、买各种小礼物讨他欢心、一次次原谅他的各种错误乃至罪行,而他就是这样还要对她挑三拣四,说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有魅力。闺密B则刚好相反。她不会填税表,他帮她填;她电脑坏了,他帮她修;她两手空空,他两手提四个包;她生病,他左手拿药、右手端水,递到她的眼前。
说园丁和花园,当然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的说法就是,在一段婚姻或者恋爱关系中,总有一个是虐待狂,而另一个是受虐狂。
完全平等、相敬如宾的,大约也有。但是据我观察,很少。大多数情况,就是大家一致在温和地接受虐与被虐。很多时候,两个人甚至不是由于历史的惯性,形成了这种权力格局,所以不得不默默承受;而是,受虐与施虐的痛感或者说快感本身,成了爱情的防腐剂。说白了,不是因为爱而去忍受痛,而是通过痛才能感受到爱。
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流行歌曲里面,百分之七八十,唱的都是关于得不到爱情或者失恋的痛苦。越是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等你等到花儿也谢了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唱片就卖得越好。就算那个歌手正身处热恋、满心甜蜜,就算他天性幽默、喜欢搞笑,就算他常以一副小市民的形象示人,就算他在圈内的地位如同老大哥,就算他唱了几十年,热情已经被耗尽,可只要拿起话筒来,也要表情陡然一变,形容憔悴、声泪俱下地唱起来。
商家精明,知道全世界都等着被触痛呢。有时候,触痛是激活心灵的唯一方式,而人总还是贪恋那种让人感到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这事让我觉得,痛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也是很风骚的东西。它把模糊的东西,转化为清晰;把迟钝的东西,转化为尖锐。就是说,通过被伤害,爱的感觉变得清晰而尖锐,正如同通过生病,我们才突然感受到我们身体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一部爱情的血泪史,上面记载着我们无情地踹掉别人以及无情地被踹的历史,也就是施虐与受虐的历史。据我对自己及对其他人的观察,人们最刻骨铭心的经历,一般都是被踹的经历,或者干脆是得不到的经历。这能说明什么呢?人之初,性本贱呗。真要把一大块蛋糕推到你的面前,让你没完没了地吃下去,估计很快就倒了胃口。还是放在橱窗里,眼巴巴地看着,才有咽不完的口水。
所以一对情侣在一起,尤其是关系还没有稳定下来的时候,会有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等小把戏。其实也不怪,地球人都知道,你不让对方时不时地痛那么一下子,人家哪会把你当回事。有时候这种小把戏玩得过火了,最后就会弄假成真。害怕当了冤大头园丁,所以看见花园就绕道走。从完好无损的角度来说,是赚了,但从老了也没什么可回忆的角度来说,又是赔了。
同样的道理,相比受虐的那一方来说,施虐的那一方表面上看是占了上风,但是要我看,真难说谁比谁幸福。施虐的快感,总是很快就溶解在你不断上升的胃口里。相比之下,受虐的那个,因为有粉身碎骨的勇气,反而可以陶醉在自己的英雄主义气概里。当年那个爱啊,一不怕死二不怕累的,以后追溯起来的时候,还可以像出生入死的老兵似的,来个英雄无悔。反正至少我回忆自己的血泪史,凡是受虐的记忆,都给我一种英雄主义的自我感动,凡是施虐的记忆,反而让我觉得自己像个贪图安逸的懦夫。
可是痛谁不怕呢?在爱的道路上,不论你是做园丁还是做花园,人们反正还是会一次次地回到安全与勇气的十字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