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年前,我的长子刚从上海去美国留学,我在给他的信中问及:美国的饮食是否习惯?他的回复很风趣:在美国,天天吃兔子草!他所说的兔子草,就是在美国生食蔬菜。作为在中国吃惯熟食的人,初到美国,天天吃生菜,很不习惯。
后来,我去美国,一开始也不习惯于像兔子那样生食蔬菜。慢慢习惯了,反而觉得生食蔬菜别有风味,而且操作简单,只消把蔬菜切小,用酸酸甜甜的粉红色的千岛汁一拌,再浇点色拉油,就能吃了。
我细细一想,也就想通了:吃水果,人人都生食。谁吃煮苹果、炒香蕉、炖西瓜?既然水果可以生食,为什么蔬菜就不能生食?西红柿、黄瓜,不也算是蔬菜,不也常常生食?
大约正是因为美国人喜欢生食,怪不得美国的厨房大都是开放式的,与客厅连在一起。美国人不用油炒菜,更不用说油炸食品了。当然,这并不是说美国人不喜欢吃油炸食品,肯德基的油炸鸡腿、麦当劳的油炸薯条,都是美国人的最爱但是他们不在家里油炸这些东西。我也注意到,即便在麦当劳,那巨无霸里,夹着牛肉饼,也夹着生菜。
生食的最大优点,就营养学而言,能够更好保护维生素等营养成分。不少维生素在受热时会遭到破坏,也就失去营养价值。
在美国的超市里,可以买到一盒盒、一袋袋已经切好的现成的生菜,回家之后拌点色拉酱就能吃,非常简便。
美国人喜欢生食蔬菜,如同日*-本人喜欢生食海鲜一样,原本是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无可厚非。然而,如今在美国偏偏有人喜欢走极端,掀起一番生食运动。
所谓的生食运动,那就是吃生不吃熟。大约是快餐馆的油腻食品和点心店的甜食,在美国催生了一大批胖子。急于减肥又找不到合适方法的人们,便积极响应生食运动,成为生食运动的拥护者。
在生食运动蓬勃开展之际,还有人创立了生食养生法,把生食作为祛病颐养之道。
生食养生法的创立者是美国的安威格莫尔博士(AnnWigmore,19091994),她所依据的是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的一句名言:你的食物就是你最好的药物。威格莫尔博士主张生食小麦苗和各种芽菜,诸如苜蓿芽、向日葵芽、萝卜芽、豌豆芽、荞麦芽等等,据说能够使人身体健康。她本人便坚持生食养生法数十年。
然而,相当一些美国科学家并不赞同生食运动。
新泽西州医生约耳福哈曼指出:生食运动声势浩大。我向人们讲解大量食用生食物的价值,但我没有让人们完全食用生食物,烹制食物不是有害的。
他以为,有时候人们从已经烹制的食物中可获得更多的营养。比如,抗氧化剂番茄红素的最佳来源是烹制的西红柿食品,如意大利面条沙司和番茄酱。大量研究显示,抗氧化剂番茄红素能够降低患前列腺癌和肝癌的危险性。同样,当胡萝卜被烹制后,人体吸收胡萝卜素的能力会增强。胡萝卜素是一种能预防癌症的抗氧化剂,包括胡萝卜在内的一些蔬菜含有这种胡萝卜素。
美国的食生先驱,是加利福尼亚州的M约翰逊先生。这位哈佛大学的MBA,不沾任何熟食,不仅不吃包括牛奶鸡蛋在内的荤食,而且也不吃任何米粒或面食,甚至不吃豆腐,因为他以为豆腐的原料已经烹煮过。
约翰逊先生说:我的精神与身体状况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好过,我睡得少了,每天仅摄入800卡路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成人摄入量为每天2900卡路里),每天早上照样锻炼两个小时的瑜伽功,看上去也比过去瘦了,但精力反而更加充沛,肌肉更加结实,心境也更加良好。
在我看来,不论生食运动还是食生运动,能够在美国煞有介事地进行着,其中坚分子是一批走入极端的保健狂们。
纵观人类的历史,火的发现,使人类从茹毛饮血时代进入熟食时代,是一大进步。以熟食为主,辅以部分生食蔬菜,会有益于人的健康。然而,一旦走入极端,倒退到不沾熟,其实不仅无益于健康,而且也丧失了人生的一大享受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