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十分好强,她的兄弟姊妹养出一窝一窝如花似玉的孩子来,不是被摆在照相馆橱窗,就是上杂志封面。三舅舅结婚,母亲连夜踩缝纫机,为我做了一条荷叶边的红裙子,又拿铁钳炙我的刘海。可怎么打扮都像缺了什么又多了什么,母亲技穷而泣:我身上稍微像样的地方你都不要,偏偏拣我一对单眼皮!我外婆及时在旁援救,她会很中我听地化解:世上无丑女。女人有三丑:好吃懒做爱打扮。
这三丑属于丑责自负类,父母无须承担遗传责任。
懒,女人第一大忌。懒需遮遮掩掩,否则为何常说偷懒?
在外婆身边长大,想犯一点点懒,真是连偷带哄。她常常停下手中的绣花鞋面,从老花眼镜上方盯着我:作业都做完了?
做完了。
把晾好的衣服拿下来叠一叠。
早叠好放进衣柜里了。
这次她劝诱道:你把我那件旧丝棉袄拆开重新用手絮絮,过年我给你翻件花棉袄,怎么样?
我反守为攻:我正在看《隋唐演义》,好讲给你听呀。
自幼受外婆训导直至成年。我自忖不算太懒。脏衣服从未过夜。抽屉衣柜严格分档,头发、地板每日一洗,就连往桌脚垫一木片也边角对齐。偶尔窝在沙发里出神,忽地惊跳起来,自己问自己:衣服收了吗?孩子的五线谱本买了吗?欠不欠谁钱?信都回了吗?
外婆对零嘴深恶痛绝。二舅舅到台湾读书之后,丫头们才从他的床底下扫出一大堆糖果纸、瓜子壳。虽然逃过外婆的一顿杖棍。放假回家还是被罚提井水灌园子一圈。可见,男孩子也贫嘴不得。
不记得儿时外婆允许我们吃什么零嘴,倒是我父亲通情达理。他被打成右派去劳改之前,经常到厦门探望宝贝女儿,肩上背着漳州蜜柑,手里拎着豆沙包。他还冒着外婆不悦的危险,牵着我的手,衙口炒河粉、新南轩芝麻汤圆、黄则和花生汤,一一吃过去。回家后,不争气的我,照例又吐又拉,好几天被外婆强迫光喝粥养胃。这给外婆增加了论据。
我也曾发誓:等我自己会挣钱,我要买很多难消化的零食,而且一下子全吃光。果真自立了,我却对一般的零嘴再无兴趣。
父亲病重,我从德国背了13公斤零食回来孝敬。父亲看在千里迢迢份上,每样只是沾唇而已,口称不错不错,却再无兴趣。在德国,我完全戒了一切零食,我想这一定与外婆有关。
按外婆的理论,娶一个好吃懒做的老婆已是家门不幸,如果加上爱打扮,那就等着倾家荡产了。懒仅算废物,吃嘛,胃肠的容量毕竟有限,而打扮则是无止境的。
但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何来能力打扮呢?那只有变坏了。外婆说,哪怕父母有钱,也不能养她一辈子;侥幸丈夫有钱,金山也有掘尽的时候。外婆去世后好几年文革方结束,仿佛她一走,失去了管教,街上爱打扮的女孩子如雨后春笋。看她们的模样,不像好吃懒做,也没有变坏的迹象,可惜找不到外婆论争了。
我自己爱打扮的天性受家教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一觉醒来,年龄已令我失去大片用武之地。数年来,家中三个深不可测的古老楠木衣柜塞满了国内国外或重金采购或减价购进的衣服。每逢应酬,我总在三个敞开的衣柜之间徘徊叹息,没有衣服穿呀!
丈夫掩耳逃出厅外,他永远不能明白,何以上个周末亮出那件人人喝彩的碎花短袄,今天就穿不得了?他自己一件央克穿了五六年,说什么也不肯淘汰,并且暗示:对衣服尚且如此恋旧,何况对人对事!我明白,这就是女人与男人的不同了。
因为自己深知,有许多美丽的衣服要等下辈子再续情缘,遂把眼睛从镜子挪开去,投向华服少年、盛装女人。西方习惯,见面总要恭维一番:你这条裙子真漂亮啦,我喜欢你口红的颜色与丝巾的搭配啦等等,接受这一甘霖普降的女人大多更加容光焕发。从前老是提醒自己,这仅仅是礼貌而已,不必太当真。时间长了,不但学会如此这般地入境随俗,还更深地体会到怎样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令自己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