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手的睡前故事3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3篇关于三只手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三只手的睡前故事(1):
三只手相亲
三只手名字叫常拿,他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奶奶照管,她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家,无论奶奶怎样劝说,让他重新返校,他就是不听;班主任老师也多次登门拜访,他一看到班主任来了,就躲的远远的,不凑班主任老师的面;他爸爸妈妈,也回家管教过多次,他都听不进去。
有一次,被他爸爸用绳子吊在门口上,狠狠的教训了一番,可是当放下来后,常拿不知去向,一连好几天都不回家。这可急坏了爸爸、妈妈,奶奶也不停的埋怨,说当父亲的下手太狠。爸爸妈妈只好发动亲戚朋友,邻里街坊到处去寻找。好不容易从丐帮那儿找到他,好说歹说才把他劝回家。从此,父母再也没有管教他,任其发展。
真是跟着啥人学啥人,跟着姑娘跳大神。后来他结识了一位小偷,常拿看他钱来的很容易,又不花本钱,不费力气,便拜那位小偷为师,跟着那位小偷学起了掏包的本领,一年下来,已经是掏包界的佼佼者了。
他那位小偷老师,要带他到大城市去发展,常拿回到家中,想告诉他奶奶一声,要出远门,但他看到奶奶头发斑白,满脸皱纹,不忍心丢下奶奶一走了之,便没有跟着小偷师傅去走南闯北。
他也曾多次失手,被公安人员逮住过,但情节较轻,有时教育教育,有时关上几天,就放了。他也知道,大案不去做,什么抢劫,打家劫舍,越货,入户盗窃之类的事情,他想都不敢去想,只是小偷小摸。
有一次村里来了一位看手相的先生,人称小神仙,看得很准,他和伙伴们都在看热闹。有一位伙伴对常拿说:常拿,你让先生看一看,财路怎么样,什么时候结婚生子。
常拿在伙伴们的劝说下,便伸出了右手。
把那只手伸出来!看手相的先生说。
对对对,男左女右。常拿连忙伸出了左手。
再把那只手拿出来。看手相的说。
还有那只手?常拿疑惑的问。
第三只手!看手相的说。
大家听了都哈哈大笑,常拿骚的满脸通红,恨不得砸了他的砸子,让他滚蛋。
当算命先生走了以后,常拿从腰里拿出一个钱包,笑着对大家说:我让你说我三只手,今天也让你知道三只手的厉害,你白忙活了半天,还不是给老子挣钱,走,今天我请客,悦来饭店,搓一顿。
从此,常拿的名字从大家的口中溜走了,换上的是三只手。
三只手这样偷来偷去,也没有攒下什么家产,有了钱就大吃大喝,风声紧了,不敢下手,没了钱就紧紧腰带,这样混了十几年。一直等到三十了,也没有找上个媳妇。
有一天,他的伙伴叫伶俐鬼的告诉三只手说,他一位同学的姐姐,由于高不成低不就,一直等到现在,二十九了,也没有成亲,他愿意做媒,为三只手提一提。
三只手一听,蹦的老高,当场答应,还设宴款待了他。
伶俐鬼拿着礼物,来到了这位同学的家里,看到了姑娘,提起了为她做媒的事。
姑娘一家人听了,都非常高兴,但一听说是常拿,都摇摇头默不作声。
伶俐鬼说常拿,过去是有些小偷小摸的毛病,不过他人还好,对奶奶非常孝顺。
都叫他三只手,他能改了么?姑娘说。
能能,一定能改,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现在就比过去好多了,最近也没有再干那种营生。伶俐鬼说。
三只手的睡前故事(2):
三只手的由来
三只手这个词是舶来品,最早见于古罗马剧作家普劳图斯的著名喜剧《一坛黄金》在该剧第四幕第四场中,他气急败坏地要奴才伸出手给他看有没有拿他的金罐,他看了第一只,又看第二只,最后要奴才伸出第三只手给他看以后,三只手就成了小偷或偷窃行为的代名词了
◆秘书的由来在我国古代,秘书是掌管典籍或起草文书的官,自从汉代以来我国封建政权便设有秘书监秘书郎,三国魏有秘书令秘书丞,可见秘书一词出现早于书记但秘书并非官名,要在秘书下缀上令监丞郎等才是完整的官名此外尚有秘书省,这是南朝梁始设的官署,是行政机关,虽有秘书之名,却无现在秘书之义为后期沿袭,明清不设此官署,也没有秘书的职称清代各衙署设文案,一般称师爷不称秘书民国时,大多数的行政机关都开始设秘书,可见秘书在我国官制史上还很年轻秘书这个名称,原来是指皇家秘密的藏书东汉桓帝时开始设秘书监这个职官,其实是相当于国家的图书馆长,年俸六百石实际上的秘书长汉初叫长史,后来叫中书侍郎翰林学士等幕僚中的记实地方官府的主簿,都相当于秘书击鼓骂曹的祢衡,就是江夏太守黄祖的秘书,他能写出黄祖所欲言而未能言的内容,是一个出色的秘书工作者
三只手的睡前故事(3):
酒店里的三只手
我坐在普勒酒店大厅里的一张扶手椅上,翻看着杂志。这时,我面前一部电梯的门打开了,一位银白头发的老绅士握着手杖,跨了出来。我知道他,他叫斯塔维森,是名富豪,身家达到了两千万美元。
就在这时,有个年轻的姑娘从旁边走过来,步伐很快,边走边低头沉思着什么,结果一下子撞到了斯塔维森身上。她露出尴尬的神情,一个劲地道歉。斯塔维森殷勤地欠身,说着没事没事。
就在这时,我看到姑娘将手伸进了斯塔维森的口袋。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窃走了老先生的皮夹,并从他领带上顺走了钻石别针。姑娘做得干净利索,斯塔维森一点也没有察觉。
姑娘再次抱歉后匆匆离去,走向大厅另一头的大门。她一边走,一边把皮夹娴熟地悄悄塞进棕色手提包内。
我立刻从椅子上站起身,迅速跟在她后面。在我追赶上她的时候,她已经走到与玻璃门只有几步之遥的地方。
我伸出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对不起,请稍等片刻。
她的身体僵住了,完全愣在原地。接着她转过身,冷冷地看着我:你刚才说什么?
你和我最好稍微谈一谈。
我没有与不认识的男人闲聊的习惯。她眨巴着眼睛,生气地说,我建议你松开我的胳膊。假如你不松开,我会喊酒店经理来。
我微微耸肩,道:你喊经理也没用,因为经理只会叫我来。她显然愣住了,死死地盯住我看。
在下是普勒酒店的保安主管,我告诉她,也就是以往被称作驻店侦探的人物。
姑娘的脸色发白,眼中的光芒黯淡下来。哦。她轻声说道。
由我领路,我们走向左方不远处的酒店休息厅,坐了下来。
我注视着餐桌对面这位年轻的姑娘,柔和的烛光映着她的脸庞,令她的容貌给人留下纯真与无辜的印象。毫无疑问,我说,你是我遇到过的最美貌的三只手。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她说道。
三只手是黑社会的行话,就是指扒手。
姑娘摆出假装受到侮辱的模样:你在暗示我是
哦,甭装了,我说,我瞧见你偷走了斯塔维森的皮夹与钻石别针。当时我就坐在电梯对面,距离你不到十五英尺的地方。
她没有说话,手指敲打着她的棕色手提包。片刻之后,她抬起头,与我四目相对,只维持了短暂几秒,便苦恼地叹息道:当然,你是对的,她说,我偷走了那些东西。
我伸出手,从她手上轻柔地拿走皮包,一下子拉开,看到斯塔维森的皮夹与领带别针躺在一堆五花八门的物品上面。我拿走皮夹与别针,合上皮包,交还给她。
她轻声说道:我不是小偷,我想让你知道这点。我的意思是说,我不是真正的小偷。我有偷盗强迫症有时候,有种难以控制的偷盗冲动。我无力阻止自己。
偷盗癖?
是的,我已经看过好几位医生,但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能治好我。
我同情地摇了摇头:那你一定很难受。
是很难受,她附和道,如果我父亲得知此事的话,他会把我关进医院的。他曾威胁说,如果我再偷任何东西,他就会那么做。
我说:你父亲不必知晓今天在这儿发生的事情,事实上,也没有造成真正的危害。我会将皮夹与领带别针交还给斯塔维森先生,公之于众的话,只会给酒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她的眼睛发出亮光:那么你会放我走?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其实,对于我的工作来说,我心肠太软了。我会放你走,但你必须答应我,你永远不会再踏足普勒酒店半步。假如我再次在这儿见到你,我将不得不把你的事报告给警方。
你不会再看见我的!她向我诚恳地保证,我明天早上约了一位医生看病。我觉得我一定能获得帮助。
我点点头,随后转过身,视线穿过休息厅,落在大厅里酒店住客们走来走去的地方。当我再次转过头时,休息厅通向大街的门正在合上,年轻姑娘不见了。
我在位子上坐了片刻,脑海里想着那个姑娘。如果她是个偷盗癖患者的话,那么我就是英王陛下。她当然是一名职业扒手,我从她十分娴熟的技术就瞧得出来。当然,她也是个非常聪明的说谎者。
我在心底里笑了笑,站起身,再次走进大厅。但是我没有继续坐在扶手椅上,而是向左转弯,轻松地迈出了酒店大门,走到大街上。
当我穿行于人群中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搁在口袋里的皮夹与钻石别针上。我发觉自己对于那位姑娘稍有歉意,但是也只有一点点。
因为从那天早上我初次看见斯塔维森踏进酒店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我的目标。我已经足足等了三小时,就为了他走进大厅的那一刻。
当那姑娘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偷走斯塔维森的皮夹与别针的时候,我就差了几秒工夫,就能亲自撞到斯塔维森身上了。于是我觉得,我真的有权获得那些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