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1997年1月2日离的婚。那天早晨我们约在剧院门口见面。
之前他对我说:丹丹,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模范夫妻,所以分手时也要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这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说好吧。
对他的话,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们挽着胳膊一同走进了人事处。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俩要离婚?
是啊。我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以为我很痛苦,或者为我们惋惜。
要想离婚我们必须带着结婚证。像往常一样,英达把它落在车上了,当然要由我跑到楼下去取。
剧院开好了介绍信。我们找能办手续的地方。我们是开我的车去的。一上车英达就对我说:丹丹,送你一首歌吧!
我哭成了泪人,没说一句话。
我们先去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因为结婚登记是在那儿办理的。去了以后才得知离婚在中山公园里面办。随即我们把车停在了公园门口。
那天特别冷,地上是厚厚的结了冰的积雪,公园里静极了。英达总怕我滑倒,紧紧地搂着我。我们彼此间掏出了最心底的话,好像不是要去离婚,而是在约会。
英达,我有两个请求。我说。
你说吧。
第一,孩子跟你一起生活,但我希望随时可以去看他。
当然,你是他的妈妈。
第二,爸爸(英若诚)的病越来越重了,假如有一天老人去世,你要告诉我。
我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你的亲人。
当他非常肯定地给予我以上答复的时候,我感到很踏实,似乎除了这两样,再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当然离婚不是在中山公园,最后我们到了户口所在地丰台区街道办事处。那天不办离婚,可我们是名人,为我们破了例。
晚上我们拿着离婚证分手了,10年的姻缘结束。
离婚前我还对人说过:有的人希望自己年轻,回到18岁。而我只爱现在的年龄。因为18岁你还什么都不可知:你该做什么工作?嫁给谁?生孩子疼吗?而我现在已经基本功成名就了。我做着最喜欢的职业,嫁了我最爱的男人,有了最健康的儿子。这下好了,我的年龄不可能回去,生活却都回到了原点。我又像个刚刚毕业的学生,提着两只箱子,没有家,没有前景。
当英格丽褒曼与罗塞里尼相恋并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时,曾饱受世人非议并被好莱坞拒之门外。萧伯纳对她说:上帝要成就一个伟大的女演员,必会让她受到挫折。这句话一直是我前行的力量。
一场婚姻的瓦解让我痛苦,更让我醒悟。这不是儿戏,我离开的不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还有昨天的整个世界。我打乱的不仅是这个家庭中每一个人的生活,还有他们的整个世界。
假如现在你问我:离婚你后悔吗?
我一定会诚实地回答:不,我不后悔!
但你如果问我:如果回到那时再重新选择,你还会离婚吗?
我同样诚实地回答:不,我不离!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背十字架的,是要经受一些委屈、忍耐一些寂寞的,是要更多地替别人考虑的。打碎了一个家庭,便无法修补,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夫妻二人,还有彼此共同的亲友和孩子。而要建立起一个更美好的超过从前的家是件十分困难的事,需要太多的运气和缘分。只是我属于特别幸运的一个。
我很认真地检点过自己,疏忽了什么以及错过了什么,我得出很多经验,很多教训。但是事情太蹊跷,突如其来,容不得拐弯,容不得再回头。所以关于婚姻,没有谁配得上做谁的楷模,有缘时随便怎样都好,缘尽时一切灰飞烟灭。
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我是挨过烫的。我猜想命运即如此,一定有一些坎坷无法绕过,一定有一些黑暗必须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