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的励志小故事6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条关于敌人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敌人的励志小故事(1):
对手不是敌人
高考放榜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电子科技大学,一同考上这所大学的,还有我心仪的姑娘叶漫!
我想等时机成熟了告诉叶漫,我从高中时期就喜欢她。
我有一个同班同寝室的死党,他叫刘俊,也经常出现在我和叶漫吃饭的地方,这时的叶漫总是笑吟吟地叫他一起吃。日子久了,我渐渐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刘俊看叶漫的眼神很温柔,那绝对不是一般的眼神!我不由得对刘俊产生了嫉恨,论外表,他比我好看;论学习,我俩都是尖子,不相上下;最致命的是,他家庭条件比我好,穿着气派,花钱大方。
于是我一边故意躲避刘俊,一边想着怎样尽快向叶漫表白。
一天,寝室里只有我和刘俊两个人,他不好意思地从裤兜里掏出一封信来,悄悄对我说:“我喜欢叶漫,想向她表白,你帮我递一下信好吗?”
我一听这话,大脑一片空白,不知是嫉妒还是生气,我有点儿失态,大声说:“我帮不了你,要给你自己给吧!”说完转身就要走,刘俊拉住我,说:“好哥们儿,你们是老乡,我们是死党,你帮帮忙吧!我当面给,万一她拒绝了,多尴尬啊,那我们以后做朋友的机会都没了。”听了刘俊的话,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我接下了那封信。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发现刘俊淡淡的笑容里有掩盖不住的失落,是的,他没有收到叶漫的只言片语。但是,他不知道,他那封情书还在我抽屉的最里层躺得好好的,当然,我不能告诉他,我已经对他说过,叶漫面无表情地收下了那封信。
转眼到了期末,老师说,考第一名有3000块钱奖学金。3000块钱对我来说,诱惑力太大了,我想,我无论如何都要拿到它,拿到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叶漫买一份贵重的礼物,让她明白她在我心里的位置。
刘俊是我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尤其是英语。于是我天天往英语老师办公室跑,一是问不懂的知识,二是讨好老师,希望在平时成绩这一块,能拿高分。
这天,系里组织了一场球赛,打完比赛,我去教师办公楼上厕所,上完厕所后路过英语老师办公室,老师不在,我进去拿了个纸杯接饮水机里的水喝,抬眼看见桌子上有一个文件袋,上面写着“期末考试”的字样。我的心开始咚咚地狂跳,我看了看门外,没人,于是脱下守门员手套,快速地从文件袋里抽出卷子看起来。当我看完最后一题,正想把试卷放回袋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我慌忙将试卷放下,躲在了门背后。
是刘俊,他在门外喊了我两声,我不敢答应。最糟糕的是,由于我放的卷子半边在桌上,半边悬空着,慢慢地掉了下来!我在门后从猫眼里看到刘俊进来,拾起卷子准备放回桌上,但他看了一眼卷子,若有所思地回头望了望。我猜他是和我一样,动了念头,是啊,机会就在眼前,谁不想把握呢?可刘俊似乎运气比我更差,因为此时英语老师进来了。
刘俊看见英语老师进来,突然坐到椅子上,双手抱头,显得痛苦不堪。英语老师吓坏了,忙问他怎么了,刘俊说:“我心脏病犯了,帮我叫医务室的医生来!”
英语老师匆匆下楼,刘俊还趴在桌上,双手抱头,我不知道刘俊有心脏病,但我知道此时是我最好的出逃时机,我赶忙溜了出去……
期末考试完了,我是第一名。没想到刘俊竟然大比分落后于我,英语才刚刚及格。我拿到奖学金,名义上叫叶漫陪我去逛街,实际上是选礼物给她。
一路上,叶漫都漫不经心。我问她怎么了,她说:“王智,英语老师在刘俊的平时成绩那栏打了零分,我去问了英语老师,你猜怎么着?英语老师说,刘俊那天去翻看英语试卷被他发现了,刘俊不但不认错,还装病支开英语老师,校医来检查,说他一切正常。有心脏病的人能在球场上卖命地奔跑吗?我很喜欢刘俊,可是这次他让我失望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听了这话,再也无心给叶漫挑选礼物,拉着她回学校了。
我深爱的姑娘不喜欢我,我的努力有什么意义!我此时需要发泄,于是叫了几个球友去踢球,等我换好装备,却找不到我的手套。我在寝室里到处翻,住我上铺的哥们儿说:“别瞎找了,我前几天看见在刘俊的床上。”
敌人的励志小故事(2):
给敌人留逃路
公元43年,单臣和傅镇自封为将军,带人攻占了原武城,劫持了当地的官员。光武帝刘秀得知后,立即派臧宫率领北军及黎阳营的数千将士前去围剿。大军抵达原武城后,臧宫就命令士兵将原武城团团围住,不许一个叛军逃出来。然而,由于原武城的城墙坚固、防守比较严密,加上城内粮草又很充足,所以,臧宫好几次带兵攻打,都没能攻克,而且还死伤了不少士兵。原武城久攻不下,光武帝心里很着急,于是召集大臣们商量对略。很多大臣都说:“擒贼先擒王。朝廷应该开出重金,悬赏叛军的首领单臣和傅镇,鼓舞将士们作战的士气。”当时年仅16岁的东海王刘庄,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造反的大多都是一些乌合之众,难以齐心一致抵抗,他们内部一定有因后悔而想逃跑的。只不过由于我们围城太急,把他们的退路给堵死了,所以他们才被迫以死相搏。如果我们打开包围圈,给想跑的人一条生路,让他们得以逃出城去。这样一来,叛军就会人心涣散。到时候,我们用很小的代价就可以夺回原武城了。”
光武帝采纳了刘庄的建议,命令臧宫撤出部分兵力,给叛军留出一条逃生的道路。果然,城内的叛军开始不断逃亡,抵抗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臧宫率兵轻而易举攻入城内,将单臣、傅镇等人斩sha,平息了叛乱。
凡事要懂得留有余地,不要把别人的退路给堵死了,哪怕他是你的敌人。
适当地给别人留一条出路,说不定,既可以缓和彼此之间的矛盾,又能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损失。
敌人的励志小故事(3):
看不见的敌人
二战结束后,瑞士伯尔尼搬来了一对夫妻,丈夫佩夫曼五十岁左右,是个做木材生意的商人;夫人朱莉是个貌美的少妇。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外表谦和的佩夫曼先生,竟然是二战时德国纳粹的高级军官,还是个出色的狙击手,被他亲手sha死的犹太人不计其数。战争结束前夕,佩夫曼这只老狐狸敏锐地察觉到失败的预兆,他带着从犹太人手中掠夺的巨额财富,和下属朱莉一起来到了瑞士,过起了平安、富足的生活。
这天,佩夫曼按照平时的习惯,在晚餐后散步半个小时回到家,刚进门就听到朱莉一声尖叫,佩夫曼迅速从回廊暗格里取出手枪,循声来到客厅,一眼就看见朱莉受伤倒在地上,窗户洞开,隐约还能看见一个身影快速潜入黑夜当中。佩夫曼对着黑影连开数枪,但没有击中目标,看看室内财物,并没有丢失,他立刻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入室抢劫,自己的麻烦终于要来了。
朱莉当晚就被送进了医院,经过紧急救治,朱莉渐渐平静了下来。待医生一走,佩夫曼就扶朱莉靠在床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沓照片来:亲爱的,看一看这里面有没有袭击你的人。
朱莉看着照片,突然,呆滞的眼睛流露出恐惧:他,是他那上面是一个棕发、壮硕的男人,这人如同狮子般暴戾的性格,即便是在照片上也显露无遗。佩夫曼心里咯噔一下,这个男人是自己在德国时的副官雷勒!
经过私人侦探的调查,很快,佩夫曼就得到了雷勒的消息,他的确来到了瑞士,并且就在离佩夫曼居住地不远的一座山上当护林员。没想到这个家伙能找到自己,说真的,他是佩夫曼最不想直面的敌人。
所有事情都需要一个了结,这天,佩夫曼做好了一切准备,然后来到那个护林员木屋,敲敲门,开门的正是雷勒。佩夫曼!雷勒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待认清来者的身份后,他就像一头愤怒的公牛,抓着佩夫曼的衣领把他扔了出去。佩夫曼从桌上滚到了地面,感觉自己全身的骨头都散了一样。不待喘息,雷勒紧接着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取下墙上的猎枪,指着佩夫曼的头,狞笑着:好久不见,长官,托你的福,我差点被绞死!
雷勒说这番话是有缘由的:二战战火将熄,很多德国战犯开始计划出逃,作为甲级战犯的佩夫曼自然上了盟军的黑名单。出逃期间,为了转移追捕人员的注意力,佩夫曼故意将几名高级纳粹官员的信息泄露给对方,其中就有雷勒,就这样,佩夫曼得到了充足的时间逃亡国外。被捕的雷勒得知真相后,发誓一定要sha了佩夫曼。就在押解过程中,一场意外的车祸让雷勒重获自由,他身无分文,靠着偷窃、抢劫,一路上风餐露宿,几经辗转终于来到瑞士,而唯一支撑他的,就是对佩夫曼那无尽的愤恨。
今天仇人就在眼前,而且报仇轻而易举,雷勒高兴得甚至有些癫狂:我曾无数次梦到今天这个场景,我要sha死你!
听到这句话,佩夫曼反而镇定了下来,他擦擦嘴角的血,吐出两颗带血的牙齿,冷冷地说:你当然可以开枪,但开枪前我可以给你一个更好的建议。他环视一下木屋里那几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具,木桌上有几片黑面包,还有一小块咸肉和一点黄油。看着这一切,佩夫曼不屑地说:瞧瞧你现在的生活,说真的,我家的狗吃得都比你好。
雷勒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狰狞的表情:你有什么遗言就快点说吧,我迫不及待想享受复仇的快感了。
那么享受完以后呢?继续吃这种狗食度过余生?我们犯的是反人类罪,永无追诉期,在这里躲一辈子那是生不如死的,我保证总有一天猎枪里有一颗子弹你会送给自己。
雷勒眼中的sha气丝毫没有减弱,但喉结动了一下,佩夫曼很精明,他准确地抓住这一机会,随即把随身携带的皮箱打开,里面全是整捆的钞票。
雷勒额头上沁出了汗水,眼睛里多了几分贪婪,刚见到佩夫曼时,他心里满是愤恨,但是现在看见这些钞票,他心里开始有些别的东西在蠢蠢欲动,佩夫曼看似无意的眼睛,精准地捕捉着对方微妙的变化,他说:这些全是你的,钞票会源源不断地送到你面前,你可以永远和这种底层生活说再见老朋友,我相信你已经做出了选择,你不会后悔的。
雷勒沉默了,佩夫曼不动声色地迈步走出了木屋。
雷勒回过神来,看看猎枪,又看看装钞票的箱子,突然开朗起来,复仇有什么用?衣食无忧的下半生才是最重要的!他把猎枪挂回墙上,就在他转过身来的时候,突然,一颗子弹从四百米外飞来,精准无比地射穿了雷勒的头,咕咚一声,雷勒倒地身亡。雷勒忘了自己的长官是一个出色的狙击手!
没错,猎物失去警觉性才是最佳的狩猎时间,说真的,我差点就跟你和解了。木屋外的树林里,佩夫曼把狙击步枪拆解后放回树洞里,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朝木屋的方向走去
次日,晨报上刊登了一则关于这次火灾的报道,警方说这是意外失火,佩夫曼把报纸扔进了垃圾箱。昨天回来,佩夫曼已经开始着手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尽管威胁解除,但对于狡猾、警觉的佩夫曼来说,瑞士已经不再安全了。
朱莉躺在病床上,还是双目无神,脸色苍白。佩夫曼在医护人员面前把对妻子的关怀表现得淋漓尽致,护士走后,佩夫曼在朱莉耳边说道:亲爱的,我要去一个新的国家,如果你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话,我很想带上你。说完,他把一罐咖啡放在桌上,这里面的化学du素,会让朱莉在数天以后死于心脏衰竭。
这个牌子的咖啡你最喜欢,我会吩咐护士每天帮你冲的,再见。佩夫曼俯下身,在朱莉额头上一吻,可能是弯度过大,他口袋里的照片掉了出来,散落在床上,刚才还呆滞无神的朱莉,看到这些照片后,苍白的脸因为恐惧而变得扭曲:是他,不,是她,还有他不要sha我,救命啊!
朱莉好像回忆起了那晚的情景,不停地尖叫、颤抖,最后把身体缩成一团。
佩夫曼的脑袋嗡的一声,仿佛被人打了一记重拳,这些照片有男有女,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每张照片的主角都有一头棕发,他恍然大悟,朱莉当天晚上因为惊吓受到了刺激,她的思维到现在依然紊乱,唯一印象就是当晚袭击她的人头发是棕色的!
这么说来雷勒不一定是凶手,他不过是机缘巧合下的替死鬼!
佩夫曼面无血色地走出病房,转身来到洗手间,用冷水洗把脸,他劝自己要冷静下来,等美国签证到手,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旁边有个年轻人,见佩夫曼行动不便,顺手递过来一张纸巾,佩夫曼点头表示感谢,就在这一刹那,隐藏在纸巾下的利刃插进了他的前胸,还没等佩夫曼喊出声,嘴就被纸巾塞住了,他只能发出痛苦的呻吟。
佩夫曼上校,作为二战时的纳粹军官,你犯下了惨无人道的累累罪行,在此我宣判你的死刑。年轻人手中的尖刀直挺挺地插进了佩夫曼的心脏,他挣扎片刻就断气了,到死也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什么身份。
年轻人把带血的外套扔进了垃圾箱,镇定自若地走出医院,后面一个护士面带红晕,目送他离去,她悄悄地对同事说:那个棕发男人长得真帅!
敌人的励志小故事(4):
时间是朋友还是敌人?
时间是好公司的朋友,是坏公司的敌人。这也许是最能代表价值投资理念核心思想的话。选择好你要投资的公司,然后让时间帮助你获得财富。
投资就是一种时间的游戏,由于时间带来的巨大的复利效应,所以在短时间内的投资收益率并不是影响投资成功与否的最主要的因素,更重要的要归结于时间,谁能坚持投资更长的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存活时间最长的公司也就是最好的公司,而只有最好的公司才能存活最长。
巴菲特表示对自己最推崇的可口可乐公司和吉列公司的股票,即使自已去世也不会将其抛出。有人问他,他死后会对可口可乐造成什么影响,他回答说:那时候可口可乐会有短期的利好,因为他会在自己的棺材———他的私人飞机里塞满可口可乐,这样会使可口可乐的短期销量上升。
巴菲特自己的波克夏哈斯维公司无疑也是时间的朋友,自1965年他入主波克夏以来,除了曾与他的妻子联合捐赠2500股给四家慈善机构外,巴菲特从未将其持股出售过。而其股价从1965年的十几美元,涨到现行的14万美元左右。
敌人的励志小故事(5):
时间是朋友还是敌人?
时间是好公司的朋友,是坏公司的敌人。这也许是最能代表价值投资理念核心思想的话。选择好你要投资的公司,然后让时间帮助你获得财富。
投资就是一种时间的游戏,由于时间带来的巨大的复利效应,所以在短时间内的投资收益率并不是影响投资成功与否的最主要的因素,更重要的要归结于时间,谁能坚持投资更长的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存活时间最长的公司也就是最好的公司,而只有最好的公司才能存活最长。
巴菲特表示对自己最推崇的可口可乐公司和吉列公司的股票,即使自已去世也不会将其抛出。有人问他,他死后会对可口可乐造成什么影响,他回答说:那时候可口可乐会有短期的利好,因为他会在自己的棺材他的私人飞机里塞满可口可乐,这样会使可口可乐的短期销量上升。
巴菲特自己的波克夏哈斯维公司无疑也是时间的朋友,自1965年他入主波克夏以来,除了曾与他的妻子联合捐赠2500股给四家慈善机构外,巴菲特从未将其持股出售过。而其股价从1965年的十几美元,涨到现行的14万美元左右。
敌人的励志小故事(6):
敌人正是自己
驯鹿和狼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独特的关系,它们在同一个地方出生,又一同奔跑在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的旷野上。大多数时候,它们相安无事地在同一个地方活动,狼不骚扰鹿群,驯鹿也不害怕狼。
在这看似和平安闲的时候,狼会突然向鹿群发动袭击。驯鹿惊愕而迅速地逃窜,同时又聚成一群以确保安全。 []
狼群早已盯准了目标,在这追和逃的游戏里,会有一只狼冷不防地从斜刺里窜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破一只驯鹿的腿。
游戏结束了,没有一只驯鹿牺牲,狼也没有得到一点食物。 []
第二天,同样的一幕再次上演,依然从斜刺里冲出一只狼,依然抓伤那只已经受伤的驯鹿。
每次都是不同的狼从不同的地方窜出来做猎手,攻击的却只是那一只鹿。可怜的驯鹿旧伤未愈又添新伤,逐渐丧失大量的血和力气,更为严重的是它逐渐丧失了反抗的意志。当它越来越虚弱,已不会对狼构成威胁时,狼便群起而攻之,美美地饱餐一顿。 []
其实,狼是无法对驯鹿构成威胁的,因为身材高大的驯鹿可以一蹄把身材矮小的狼踢死或踢伤,可为什么到最后驯鹿却成了狼的腹中之食呢?
狼是绝顶聪明的,它一次次抓伤同一只驯鹿,让那只驯鹿一次次被失败击得信心全无,到最后它完全崩溃了,已忘了自己其实是个强者,忘了自己还有反抗的能力。当狼群攻击它时,它已没有勇气奋力一搏了。
真正打败驯鹿的是它自己,它的敌人不是凶残的狼,而是自己脆弱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