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发
1999年1月4日,一辆大客车缓慢地行驶在公路上。这辆车本来是普通客车,被驾驶员白玉军改装成卧铺以提高舒适度。今天乘客很多,加上司机共有42人。大客车是从赤峰市开往西柳批发市场的班车。
西柳批发市场是全国最大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这里摊位高达1.6万个,经销布匹、服装、家用电器20余类2万多种商品,每天成交额巨大。
市场规模如此之大,交通自然很便利,共有154条客货运输线路通达全国。这辆客车就是154条线路之一。车上的人基本都是做生意的老板,去市场进货的。
内蒙在外跑生意的多是男人,一来凡事比较方便,二来身上带着钱财相对比较安全。车上仍然有三个妇女,其中两个是夫妻一起出来的,另外一个王姓的胖女人则是自己做生意的老板娘。
这是专线班车,整个下午没人上下车。到了10点,乘客基本都睡了,只剩司机慢慢地开着车。一切都很正常,冷不丁传来一声巨响。
司机白玉军回忆道:突然,我听到一声巨响,不知道怎么回事,人就飞了起来,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摔到了车子前七八米的地方。我挣扎着起来,回头看我的车。妈呀!吓死我了。车顶和驾驶室全没了,到处都在哭爹喊娘。我想去救人,谁知道刚走了一步就跌倒了。我这才发现,左脚被炸骨折了。
大概20多分钟后,救护车和警车同时赶到现场,现场触目惊心,凌海市的警察一看死伤人数,就立即向锦州市公安局汇报。这么大的案子,他们不敢随便处理。
锦州市公安局刑侦专家连夜赶到现场。此时受伤的乘客都被送到医院,死亡乘客的19具尸体还留在现场。医院的伤者中,有6名重伤,生死未卜,其余17人一半都断胳膊断腿,好在性命无忧。
此时,交通管理部门也到了现场,经过几个小时的现场勘测,交管部门和锦州警方得出了完全不同的两个结论。警方认为,这不是刑事案件,而是交通安全事故,推测为烟花爆竹爆炸。如果是刑事案件,也就是爆炸,凶手不太可能自己留在车上就引爆炸药。
但交管部门认为,这是刑事案件,不是交通安全事故。原因也不复杂,爆竹哪有这么大的威力。如果是爆竹想要把车子炸毁,炸死炸伤全部乘客,至少需要几个麻袋之多。但乘客基本都空着手或者带着提包背包这种。就算这些包里面装满爆竹,也不可能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双方判断为什么有如此大的区别?因为他们都不想背这个黑锅。如果是刑事案件,就同交通安全部門无关,应该由警方负责破案;如果是爆竹爆炸,和警方就无关,属于安全部门监管不到位。双方争执不断,案件的性质迟迟不能断定。
2.立案侦查
如果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就是建国以来少有的严重爆破案,非同小可。锦州市刑侦人员不敢轻视,向辽宁省公安厅求援。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刚到现场就断定,这不是爆竹爆炸,爆竹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经过现场的分析,爆炸的并非爆竹,而是煤矿上常用的硝胺炸药,还发现了雷管。推测炸药不少,大约10公斤,才能将整个车顶炸飞了,全车乘客非死即伤。
刑侦专家再三分析,终于确定了爆破点是在车厢靠前面的上层卧铺上。这个卧铺的乘客就是那个王姓的胖女人,她已经被当场炸死。
刑侦专家赶到停尸房,对尸体进行分析。王姓女人已经被炸得面目全非,双腿正面被炸得粉碎,腹部被炸开一个大洞,死状很惨。
根据车辆上的爆炸情况,刑侦专家认为,炸药就是在王姓女人的大腿和腹部之间爆炸的。也就是说,王姓女人是用大腿夹着这个包,顶在腹部上,然后爆炸了。
刑侦专家细心地发现了起爆器残骸,那么可以确定,这个炸弹是被手工引爆,并非定时炸弹或遥控炸药。显而易见的是,这个王姓女人应该就是引爆炸药的人。
如果不是这样,谁会把炸药这样放在身上呢?只有凶手才会!
这个初步结论被通告给受伤的乘客和王姓女人家属,没想到,立即遭遇强烈质疑。受伤的司机白玉军第一个就认为不可能。
白玉军说:我开车这么多年,见的人也多。这个女人怎么看也不像坏人,更不像自sha报复社会的。爆炸前10多分钟,她还跟我闲聊,说到了市场别急着走,一起去哪儿喝个小酒。哪有一点儿马上要自sha的样子!你说别人能做这事我信,说她我绝对不信!不单单是司机这么说,女人的家属更是认为不可能。
女人的丈夫很是愤慨地说:你说她报复社会炸客车,绝对是瞎扯。我们两口子从小生意做起,苦干了10年,这两年才彻底翻了身。我们在赤峰市开了好几家店,一年能赚几十万。好不容易才风风光光的,她为什么要寻死?再说儿子刚考上大学,马上放寒假,我们还准备全家一起去南方旅游,飞机票都买好了。这时候你说她要自sha,这谁能信?谁自sha也轮不到她!
当然,警方没有轻信他们的话。经过反复的调查,证明这个王姓女人确实没有动机。车上乘客中,没有一个同王姓女人认识,不可能是报复仇人。至于报复社会,似乎也不太可能。谁会在家庭美满富裕,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突然搞这种事?况且,王姓女人根本没有搞到炸药的渠道,也丝毫不懂爆炸知识,连引爆器都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