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狗一直紧跟着我,凶残的利齿,夜色中隐隐闪烁的红光,令夜行的我后背凉气陡生。我有些后悔为何当初会选择这条暗无天日的小路,那里幽暗得仿佛看不见一丝亮光。更可怕的是,那条路一直都是那只远近闻名的疯狗的地盘,据说已经有不少夜行人为这只禽兽所伤。指头鲜血淋漓已经算是万幸了,更有甚者,好好的屁股被划上了几道醒目的流星痕迹,且伴以几声惨烈的嚎叫和泉眼般的鲜血。如果你是女性那还算好,它最多就是朝你吠上几声,以寒光闪闪的獠牙彰显一下自己的王者气概,最多就是陪惊惶失措的你跑上一小段幽暗的小路,但饶是这样相信也足以令你终身难忘了。如果你如我一样是血气方刚的男性,那境遇就相当惨烈了。这令我无端想起清人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狼》,可惜我不是那手中至少还有刀子的屠户,我只是一个偶尔经过此处的、没招谁更没惹谁的、手无寸铁的、可怜的夜行者,我想如同小说中的屠户那样对它投以骨,我满心以为它会得骨止,但这畜生比小说中那两只狡黠贪婪的狼更甚,非得置我于死地不可。
前天夜里同村的九斤就是被它从背后袭击,以致于后背描上了好几个血印子,衣服破了,牙齿掉了一颗,连手机也不知道掉到哪个水坑里去了。九斤事后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张着透风的红肿嘴巴说这畜生只会暗箭伤人,要是在大白天他肯定不会输给这狗娘养的崽子。九斤最后的总结是这厮专门欺负咱男人,前世大半是和男人有血海深仇,他说否则大家都是雄性动物,又相煎何太急呢?老实说,九斤算是幸运的了,起码他现在已经搬出了这条村子,并且索性改行了,他说村里这样的狗其实不少,防不胜防,不知何年何月会再遭du手,他说我惹不起,难道还跑不起吗?我的后背可经不起这样的血腥涂鸦
但我呢?现在明显已经被盯上了,何况,我还是这畜生最喜欢欺负的血气方刚的、和它一样是同一性别的雄性。
我很奇怪为何这只穷凶极恶的畜生可以一直盘踞在那里,而那些受害者又为何总是选择沉默?难道没有人找狗主人算账的吗?还是狗主人和这畜生本就是沆瀣一气、狼狈为jian的一伙?那么向村里的有关部门投诉总可以吧?难道所有的部门都不作为?还是这些尸位素餐的衙门中人全是太极高手,最爱做的就是踢皮球?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我终于明白可怜的九斤为何选择逃之夭夭了:这个世界最怕的不是没有公理,而是找不到可以申诉的途径。我也终于明白作为一个男人最大的悲哀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赵匡胤说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卧榻之侧,岂容有能力的男人酣睡?如果你是一个女性,那么不要说是卧榻之侧,就算是卧榻之上恐怕也是可以酣睡的。其实有时过于强势了,总免不了讨人嫌;没有一定的权谋之术是难以在这个黑白莫辨的社会混下去的。总有一天你会遇上一只不可理喻、丧心病狂的疯狗,把你无辜的屁股咬个稀巴烂。
看来在这个是非颠倒的年代,人和狗的界限还真不好划分。有的人看上去挺像个人的,但明里暗里只会干狗事,说狗话,放狗屁;有的人白天里像个人,一副慈眉善目、两袖清风的模样,但背地里就和狗这贱畜生毫无二致了;有的人表里内里怎么看都是一只没有素养可言的不折不扣的病态野狗,只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罔顾是非曲直地狂吠不已,欲把那些眼中钉、肉中刺除之而后快。也有的人,你用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是难以和他沟通的,因为他惯用的逻辑是野蛮的强盗逻辑;有的人,你循正常的途径是不可能与之达成共识的:你能相信疯人院里的那些疯子其实都是伟大孤独的哲学家或科学家吗?如果这人在你说的第一个词语之前就已经脑子进水或者脑残,那么你的任何言辞都注定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很荣幸的,我在这个倒霉的时间、倒霉的地点碰上了这件倒霉透顶的事,遇上了一只不但改不了吃屎的本性,而且还变本加厉地发展为专事吃人的纯种的卑贱且凶残的杂种狗。
多么想,在这个人兽难辨的世界里自己也可以化身一头金刚怒目的狮子,以暴易暴,还这个村子一片小小的宁静,还这个村子里担惊受怕的人们一份小小的安心。
黄子曰:野狗当道,隳事坠理,乱纲坏纪,指鹿为马。浩浩乾坤,天理何彰?尔曹观之,共诛之意,念无异乎?苟以时日,暴虐日滋,欲除后快,恐莫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