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纠结于企业组织到底是要平凡的人,还是要不平凡的人。如果要的是平凡的人,那还要什么招聘?招聘不就是尽量选择优秀的人吗?如果要的是不平凡的人,那公司岂不成为超人的世界?
建立机制
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中,德鲁克对这一纠结的问题有着明确的回答,他说,组织最重要的一个特性,就是用人所长,而所谓用人所长,讲的并不完全是用某个人的所长,而是要建立起一种机制,去让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他强调,如果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都是卓越的天才,那天下没有一家公司可以持续。
为什么德鲁克要这么说?我的理解是,第一,他是用客户价值作为标准来衡量人的优点与缺点,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优点是什么,不是基于人对人的评价,而是基于客户价值标准。这就是德鲁克所说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懂得这么一个道理:员工领取工资是因为他们创造了有效产出,而不是因为他们讨上司欢心。
第二,德鲁克讲的用人所长是基于制度设计的角度,而不是从个人才能的角度考虑的。德鲁克强调,组织的效能是由组织本身创造的,而组织创造效能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管理好自己去为客户创造价值。如何管理好自己?方法有三个:一、学会合作;二、学会在制度制约下行动;三、学会做最擅长的事,而尽量不要去做不擅长的事。
有了这三点,公司就建立了一套客观的用人标准,建立了一套制度化、流程化的工作体系。这同时也就是人才招聘的标准,因为每个公司所提供的客户价值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样的客户价值,侧重点与服务方式也有所不同,这要求招聘的时候,要去寻找这方面最擅长的员工。所以,招聘不但需要,而且很重要。
事实上,要真正理解德鲁克这一思想,可能我们要深入到西方基督教文化原罪思想中去。所谓原罪,讲的是每个人都必然会犯错,既然每个人都必然会犯错,那么,组织如何建立在个人原罪本性之上?结论是基于人性之恶来建立行为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德鲁克所说的,可以在组织属性与组织管理的结构体系上下工夫,让组织绩效与个人长处相关,与人的缺点无关。
超人的成败
有了这样一个入口,就不难理解德鲁克下面这番话,他说,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不相信这样的观点:我不能放弃某人,没有他,公司便会陷入困境。如果某人不可缺少,那么大概只有三个原因:
其一,此人实际上并不是个称职的管理者,因为他只有在上司特殊放松的关照下,他所谓的才华才能在公司中发挥。
其二,此人的长处被误用来支撑一个软弱的上司,这个上司没有别人的支撑,自己就站不住。
其三,此人的长处被误用来掩盖某些严重问题的存在,这些问题因为此人的存在而被人为地掩盖了。
不管是哪种情况,这种不可缺少的人都应该立即调走才好,否则,这种误用长处的做法将会毁掉此人。
由此也就懂了,为什么很多民营企业喜欢超人。这是因为这些超人可以用个人的才能,来弥补公司的制度缺陷、组织缺陷与流程缺陷。公司的管理越不规范化,超人的作用就越大。问题是,这些能人们在公司干得越长,公司的制度与流程体系方面就越倾向人治,可能人们总有一天要离开公司的,一旦他们离开,公司会如何?
更重要的是,与超人对应的是下属的依赖与平庸。既然凡事都有超人摆平困难或冲突,那么整个体系依赖的就是能人,而不是共同认可的战略或方向,或者是客观的制度与流程,而这必然会导致下属的依赖。从另一方面讲,超人的存在让下属缺乏独当一面的机会,下属的所长自然就发挥不出来,而这必然会导致下属的平庸。所以,在一家常常感叹缺乏人才的公司,往往是老板太强,或者重用能人,其他人没有机会成长,人才自然出不来。
常听到一句话,先做人后做事,这种典型的中国式用人方式,表面上歌颂以人为本,但在用人问题上,一旦缺乏客观的客户价值标准,一旦缺乏共同认可的制度与流程,做人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在做人问题上,领导的标准与员工标准发生冲突的时候,按谁的标准评判?要知道,所谓做人本身,就是一种人对人的评价体系,可以想象出来的结果是,最终胜出的标准大多是领导标准,这恐怕也是不少管理者很喜欢把做人放在嘴边的原因吧。
从更深一层的角度看,先做人后做事这句话本身并没有错,或者说,做人是伦理道德标准,做事是商业交换的价值标准。一家优秀的公司,当然要把伦理道德标准置于商业交换标准之上,世界上优秀的公司莫不如此。但问题是,存在两类伦理道德标准:一类是企业伦理道德标准,这就是所谓的职业化标准;另一类是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这是所谓的人际关系伦理,这两个伦理有相同,更有不同。
对于一个致力于建立持续增长的企业组织而言,就是要警惕那些智力与能力都卓越不凡的超人,首要的任务就是致力于发挥组织的独特属性,即在组织属性与组织管理的结构体系上下工夫,让组织绩效与个人长处相关,与人的缺点无关。一句话,真正的用人之道,并不是去发掘超人,而是致力于去创造一种机制,让平凡的人能够做出不平凡的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