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的儿童故事6个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个关于情书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情书的儿童故事(1):
老师们是怎样写情书的
一
地理老师写道:“你是东半球,我是西半球。我们
在一起,便是整个地球了。”
对方回信:“如果这样的话,地球上那不只剩下我
们这孤独的一对了吗?”
二
历史老师写道:“现实是今天,历史是昨天,我们
相爱,昨天和今天便天然地连接在一起了。”
对方回信:“只有昨天、今天而没有明天,我们活
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三
数学老师写道:”亲爱的,你是正数,我便是负数,
我们都是有理数,该是天生的一对啊。”
对方回信:“亲爱的,如果结婚后我做出了无理的
事,也还是有理的吧?”
四
哲学老师如此求婚:“芳芳,你是存在,我是意
识,根据唯物论的原理,存在决定意识,我愿永远做你
忠实的仆人。”
对方答复:“根据辩证法的原理,在一定条件下,
意识对存在有反作用,一旦我们结了婚,你便成了主宰
我的皇帝。”
五
语文老师写信更动人:“倩倩,你是夏夜的星,
你是春天的云,你是潺潺的小溪,你是溪边柳条枝上的
百灵,你是轻盈的舞步,你是悦耳的歌声……”
倩倩回信说:“我的天啊,你唯独不爱我这个人。”
六
物理老师的情书写得更妙:“你是阴极,我是阳
极,我们结合便能产生爱情的电!”
女友吓坏了:“请走开!我不敢靠近你,我怕触电
身亡。”
七
生物老师的情书独具一格:“人是富有感情的高
等动物。我大胆地向你求爱,你一定会接受我的爱,
因为我们都是地球上最高等的动物。”
他收到这样的回信:“我劝你把求爱的信寄到动
物园去!”
情书的儿童故事(2):
妹妹的“情书”
[我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她的名字叫妮莎。如你所知,妮莎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天生的栗色卷发,微笑时有两个酒窝,调皮的翘鼻子和清澈的蓝眼睛。我父母认为我和我姐姐是上天赐予他们的最神奇的礼物。像许多有双胞胎的父母一样,他们总是把我和我妹妹打扮成一个人。
但是我认为它很糟糕。想想看,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长得和你一模一样。她一直在你身边,这让很多人分不清谁是谁。你必须穿着和她一样的童装,留着和她一样夸张的发型。更重要的是,我的妹妹妮莎和我完全不同,除了她的外表:妮莎很固执,不愿意事事循规蹈矩,考试成绩总是最后一名,甚至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男朋友!然而,我在学习和生活上都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好女孩。
有一次,我在路上被一群学生指着说,“嗯,她是和班主任**的妮莎!”我大声向他们解释说我是桑多斯而不是妮莎,但是他们都不相信我。另一个晚上,我被一个满脸酒气的坏男孩困在楼道口。他说,“妮莎,你为什么抛弃我去找那个混蛋老爹?”我哭着向他解释说,我不是妮莎。那家伙不仅不相信我,而且最后还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我遇到的每一个不幸都是被误认为是妮莎造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讨厌我的妹妹。我渴望摆脱她的阴影。桑多斯,她和妮莎是完全不同的人。
我告诉我妈妈,我想穿一些看起来端庄稳重的衣服,比如女士连衣裙和有肩带的皮靴。母亲不同意:“妮莎喜欢鲜艳的衣服,而且她不喜欢穿皮靴。”她的回答让我感到非常恼火。她显然是在保护她的妹妹。我大声问她,“为什么你要我和丽莎一模一样?我羞于穿和她一样的衣服!”听到我的吼声,我妈妈很惊讶,但考虑了一会儿后,她同意了我的请求。在我14岁的那个夏天,我能够摆脱妮莎的影响,穿上自己的衣服。为了让自己的外表看起来和妮莎大不相同,我甚至把自己的长及腰的头发剪成了英寸长的盘子。一直以来,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那个留着长发、穿着色彩鲜艳的短裙的女孩是妮莎,她成绩很差,而那个留着短发、穿着草绿色长裙的女孩是桑托斯,一个“五好学生”。
妮莎看到我的衣服,嘲笑我粗俗。我不理她,心想:“只要我不被误认为是你,我就想穿得像个乞丐。”
当我16岁的时候,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男孩,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给他写了一封情书。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被一个男孩诱惑。这封长长的情书里有一张我5岁时的照片,信的后面没有任何标志。我害怕自己会假装不做,以防被拒绝。
我最糟糕的计划是他默默地拒绝给我答案。然而,第二天中午休息时,他大步走向站台。这个混蛋应该在全班面前读我写给他的情书!当他打开信时,照片不小心掉了出来,被前排的学生发现了。学生们开始看着我。我想他们不能仅仅从照片上看出来是我,但是那家伙拿着的情书向世界展示了每个人都熟悉我整洁的笔迹。我保持了很长时间的尊严瞬间崩溃,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个洞钻进去。正在这时,坐在教室后面的妮莎径直走向讲台。她从男孩手里抢过信和照片,然后打了他一巴掌。然后,妹妹也展示了她典型的贬低动作,举起拇指后将拇指指向地面。她对男孩说:“你是个小人。我很惭愧我爱上了你!”
妮莎的行为显然出乎学生们的意料,因为没有人相信她能用最糟糕的笔迹写出如此工整的情书。妮莎坐在讲台上,没有任何尴尬,并宣布:“说实话,我花了10英镑贿赂我优秀的妹妹桑多斯来写这封信。如你所知,我亲爱的妹妹总是无法反击我无耻的要求!”她说话如此随便,显然每个人都相信她。妮莎如此坦率地接受了双胞胎姐姐带给她的“耻辱”,而她的姐姐桑多斯却不能。
情书的儿童故事(3):
卡夫卡的情书
致海德维希魏勒现在我开始工作了,并试图通过在办公室里给你写信,使这个办公室变得亲切一些。而围绕我的一切都臣服于你,桌子几乎是热恋般地压向纸,笔握在大拇指和食指间的凹处,像个甘愿效劳的孩子,而钟敲打着犹如一只小鸟。
在绿荫覆盖的那些凳子上,我们的胳膊下垂着,我们的眼睛闪亮而悲伤。衣着招摇的人们在徜徉,闲步在石子路上摇摇晃晃,头上顶着广阔的天空,它从远处的山峦向着更远的山峦扩展。可我甚至没有你所要求的对别人的兴趣。致密伦娜有时我认为,假如可以因为得到幸福而死,那么我情愿去死;假如一个已经注定要死的人可以因为得到幸福而活下去,那么我情愿活下去。
今天早晨我又梦到你了。我们挨着坐在一起,你推开我,不是生气地,而是和气地。我很伤心,不是为你推开我伤心,只是对我自己,觉得我不应该像对待一个哑女一样对待你,没有听见你所说的而且正是对我说的声音。或者我并非没听见,而是无从回答。我走开了,比在第一个梦中更悲伤。我想起我读过的谁写的这么一句话:我的爱人是穿越地球的一道火柱,现在她把我拥抱住了。但引导她前进的不是被拥抱者,而是旁观者。情书的儿童故事(4):
美丽的情书
7年前,我在一所师范大学读大一,寝室里的几个女生个个漂亮。
进大学不到半年,寝室里几乎每个女生都收到了男生的情书或玫瑰。只有一个叫李美丽的女生例外。
李美丽并非长得不好看,只是她来自农村,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有些黑,再加上家庭条件所限,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今天买裙子明天买皮鞋,因此在女生中多多少少显得有些黯淡,女生们也就多多少少对她有些排斥。特别是每晚熄灯后的“卧谈会”,大家争先恐后地说着恋爱趣事,李美丽的处境就不免尴尬。
日子一久,她渐渐成了我们寝室的“第三世界”。女生们见了她,都有些爱答不理的,她也不怎么待在寝室,不上课时基本泡在图书馆。
一天,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论文,我去图书馆查资料,正好碰上李美丽。我向她点点头,就在对面的座位上坐下。
过了一会儿,有人用钢笔帽敲我的本子,我抬起头,见是李美丽。
“是不是你的?”她指着桌子的中间问。
我这才看到,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封信,见怪不怪,肯定是情书。我望望四周,三张桌子外有两个窃窃私语的女生,一个男生站在书架前翻资料,还有七八个学生,但都离我们这张桌子很远。
那就只有可能是给我的了,我理所当然地拿起那封信。信捏在手里有些软绵绵的,像是搁在口袋里很长时间了。
撕开来,几个工整的小楷字映入眼帘:亲爱的美丽!
我使劲眨眨眼睛,再看,没错,真是“亲爱的美丽”!
“是你的,给你的情书。”因为惊讶,我的声音很大,同学们纷纷把目光投过来。
李美丽的脸慢慢地红了,她拿起那封信,小声问:“是吗?”
那天晚上,李美丽第一次成为我们“卧谈会”的中心。女生们七嘴八舌地要她交代到底和谁“来电”。在李美丽du*咒发誓否认之后,话题就转为“谁在暗恋李美丽”。大家绞尽脑汁地列举了所有可能的“嫌疑犯”,我想起了一个细节,就说:“上午,站在书架前翻资料的那个男生,你走后,他马上也走了,会不会是他?”李美丽说:“真的?我怎么没注意。”于是大家又催我回忆那男孩儿的长相身高,看上去和李美丽般不般配。直到值班老师在门外大声咳嗽,我们才意犹未尽地闭上嘴巴。
情书事件后,李美丽在寝室里的地位有了微妙的改变。女生们对她的态度明显好转,李美丽也开朗了许多,说话声音响亮了,看人时眼睛也不像过去那样茫然,而是亮晶晶的,像含着一汪水。
大家都说,以前怎么没发现,李美丽长得还蛮有味道。男生也开始打听:你们寝室那个叫李美丽的,找了男朋友没有。
这些话,李美丽当然也听到了,她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后来,李美丽又陆陆续续收到了情书或玫瑰花。再后来,数学系一个男生约李美丽吃饭,没有约到,就在电台点了一首歌《一只受伤的老鹰》,后被我们篡改为“一只受伤的苍蝇”,成为寝室里的一则经典笑话。
但直到毕业,李美丽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她依然每天往图书馆跑,很用功地学习,几乎每次考试,她都是年级第一名。大四后,她被保送为本校的研究生。
图书馆的那封情书究竟是谁写的?这个问题后来就不了了之。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我出差到长沙,偶然碰到了李美丽,她主动向我提起了这件我几乎要淡忘的事。她告诉我,那封信其实是她自己写的。
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因为只有我看过那封信,眼睛掠过信纸的第一眼,我就恍然觉得那是李美丽的字,那样工整流畅的小楷。
而这有什么呢,重要的是,她因此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女孩儿。
我们相视而笑,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
情书的儿童故事(5):
妹妹的“情书”
我有一个孪生妹妹,她叫尼莎。如你所知,尼莎和我的模样如出一辙:天然的栗色卷发、微笑时露出两个小酒窝、鼻头调皮地翘着、眼睛碧蓝澄澈。父母认为我和妹妹是上天赐予他们的最神奇的礼物,他们也像许多拥有孪生宝贝的父母一样,总是把我和妹妹打扮成一个模样。
但是我认为这样做糟糕透顶。想想看,这世上还有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她时时出现在你身边搅得许多人都分不出到底谁是谁,你必须穿跟她一样幼稚的衣服,留跟她一样夸张的发式。更重要的是,我的妹妹尼莎除了模样和我无甚区别外,其他地方根本和我南辕北辙:尼莎性格倔强,什么事都不愿意遵循规则,考试成绩总是排在最后,小小年纪居然就有了男朋友!而我,在学习和生活方面都是无可挑剔的乖乖女。
有一次,我在路上被一群学生指着说:喏,她就是那个和班主任**的尼莎!我大声跟他们解释说我是桑托斯而不是尼莎,可他们谁都不相信。还有一个傍晚,我被一个满脸酒气的坏小子堵在楼道口,他说:尼莎,你为什么要抛弃我去找那个混蛋托雷?我哭着跟他解释说我不是尼莎,那家伙不仅不相信,最后还恶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我每次不幸的遭遇,都是因为被人误认为是尼莎而带来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讨厌妹妹,我迫切希望摆脱她的阴影。桑托斯,她和尼莎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
我跟妈妈说想穿一些看起来端庄稳重的衣服,比如说淑女套裙和系带子的皮靴。妈妈却不同意:尼莎喜欢色彩鲜艳的衣服,再说她也不喜欢穿皮靴的。她的回答让我觉得很恼火,她分明在袒护妹妹。我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把我和尼莎弄得一模一样?我为跟她穿一样的衣服感到羞耻!妈妈听到我的怒吼后很惊讶,不过她考虑了一会儿后,还是同意了我的要求。在14岁的那个夏天,我终于可以摆脱尼莎的影响,穿上只属于我的衣服了。为了在模样上看起来和尼莎有很大区别,我甚至狠下心,把一头及腰长发剪成了板寸。日子久了,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那个披散一头长发、穿色彩斑斓短裙的,是成绩一塌糊涂的坏姑娘尼莎,而那个蓄着齐耳短发、穿草绿色长裙的,是五好学生桑托斯。
尼莎看到我的装扮,在一旁笑我老土俗气。我不理会她,心里想:只要不被人误会成你,就是穿成乞丐我也愿意。
16岁那年,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位男生,思虑很久给他写了情书。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对一个男生动心,长长的情书里面还夹了一张我5岁时的照片,信后面也没有落款,我是怕万一被拒绝了还可以装做不是自己干的。
我最坏的打算是,他默默拒绝我,不给我回音。但是,第二天中午课间休息时,他却大踏步走向讲台。这个混蛋居然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我给他写的情书!他展开信的时候,那张照片不小心掉了出来,恰好被前排的同学捡到了。同学们开始把目光投向我,我想他们仅仅通过照片还不能判断出是我,但是那个家伙举着的情书昭示天下,谁都熟悉我那工整的笔迹。我长期以来维护着的尊严瞬间坍塌了,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正在这时,坐在教室后面的尼莎径直走上讲台。她一把抢走男生手上的信和照片,接着甩了他一巴掌。然后,妹妹还展示了她贬人的经典动作,将大拇指竖起来后直指地下,她对那个男生说:你是个小人,我为自己曾经暗恋你感到羞耻!
尼莎的举动显然让同学们大吃一惊,因为谁也不相信书法最差的她能写出那么工整的情书来。尼莎一屁股坐上讲台,丝毫不为此感到难为情地宣告:不瞒你们,这封信是我花了10英镑贿赂我优秀的姐姐桑托斯代笔的。如你们所知,我亲爱的姐姐一向对我的无耻要求毫无还手之力!她说得那么轻松随意,看得出来所有人都对此深信不疑。尼莎那么坦然地担当了孪生姐姐带给她的耻辱,而她的姐姐桑托斯做不到。
情书的儿童故事(6):
书情书色
爱书成痴的人有时和吸烟成瘾的人一样,常常生发戒掉的念头。叶公超聚书至三面书墙后,给自己立下三不买规矩:参考书不买;不读不查的书不买;要读的书、非读不可的书,先去图书馆借,借不到,再决定买不买。可是三年后,三面书墙还是变成了四面。他只好说:关于买书,我只有感慨,没有原则了。可见戒烟瘾难,戒书瘾也绝不易。
书房定律之一是:你总是找不到你这一刻想找的书。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某日找书未遂,空费半天工夫,于是大生其气,给朋友写信说:我写这信告诉你我最近的决断。我想把所有的书都卖掉或烧掉,只留下《圣经》、字典、《失乐园》、蒲柏的诗各一部,放在我的书案上,最好就在我手边,那样我再不会找不着我要用的书了,至少我会知道我此处只有这四部书。别的,世间别的书都在别处,不在我的架上汪曾祺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常常断顿。朱德熙一见他日高不起,便料定午饭又没着落,于是就挟一本字典走进宿舍,喊道:起来起来,去吃饭!他们先去昆明的文明街,找一家旧书店把字典卖掉,然后两人吃一顿破酥包子或两碗焖鸡米线,外加二两酒。原来,这文明街几家旧书店的老板和伙计对书不大内行,收书全看是否整齐,厚厚的工具书更是一手交书,一手给钱,价钱还不低。大诗人雪莱婚后爱上了17岁的玛丽。他送给玛丽一本自己的诗集《仙后麦布》,还用铅笔在书上写道:你瞧,玛丽,我一直都没忘记你。玛丽也在书上写道:这本书对我而言是神圣的,其他人都不准翻阅我对作者的爱超越了任何文字的力量就算我不会是你的,我也不会是别人的。这本书1914年时就已经卖到了12500美元的高价。1857年6月25日,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出版,引起各界关注。同年8月20日,司法部门判定此书有伤风化借着粗俗露骨的写实刺激读者感官,勒令必须删除《首饰》《忘川》《致大喜过望的少妇》《累斯博斯》《入地狱的女子》《吸血鬼的化身》这6首诗,并罚款300法郎。评论家认为这一判决是19世纪法国的耻辱荒谬绝伦。作家爱喝酒的居多,原因大概是写作的本质是孤独,寂寞焦虑往往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抒怀。傅月庵在一篇文章中引用福克纳的话: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便会觉得大了一些,高了一些,聪明了一些。喝下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物外。再多喝几杯,我简直无所不能了。爱书成痴的人,会把书看得高于一切。台北的杨照曾谓:书比爱人忠心,比亲人有趣,比烟酒、**深邃;书比宗教调皮,却又比巫术庄重;书让我们不必离开人的世界,就能坐拥天堂和地狱。公元2世纪的拉丁文作家格利乌斯讲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神秘的老妇人,来到罗马第7任国王傲慢塔昆面前,要卖给他9本书。她说神的启示全在这些书中,所以十分昂贵。国王见她索要金额巨大,觉得她简直是疯了。老妇人生气了,把其中3本扔进火中,剩下的6本仍索要同样的高价。遭国王傲慢的拒绝后,她又把3本书扔进火中,说那最后3本的价格和刚才一样。塔昆惊呆了,连忙付了9本书的价格买了3本书。老妇人拿到钱后立刻消失了。